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明确规定,高校在录取过程中不得限制男女比例。
根据陕西省有关高招规定,未经教育部批准,各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,不应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。
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,达到高校录取成绩要求的,各高校不能因其身体原因拒绝录取。未经公示的特殊考生不得享受照顾政策,对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录取时,必须交验原始证件,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社会公示。